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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中心到山西太原市公安局调研警务运行机制改革

发布时间: 2010-05-21 访问计数:

5月16-19日,案例中心主任慕玲、助理闭恩高、冯睿一行到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调研,此次调研的主题为太原市公安局警务运行机制改革的背景、过程与成效。

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进一步凸显、安全形势更为严峻的情况下,如何通过改革来推进公安部门的高效运作、规范运行,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社会安全要求,实现和谐社会,成为人们的重要关注点。太原市公安局警务运行机制改革自2008年4月启动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案例中心为深入了解此次警务机制改革的具体内容,在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苏浩同志的支持下,对此次改革进行案例调研,形成适用于公共组织改革、政府绩效管理、公共领导力等课程的教学案例。

5月17日上午,调研组首先与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苏浩进行了访谈,了解了改革思路的形成、改革措施和推进过程。苏浩介绍,太原市警务运行机制改革不是单纯的机构改革和人事改革,而是综合性的改革过程,它包含了工作机制、考核机制、用人机制三大内容,通过重新整合机构,警力下沉,建立“扁平化”管理模式和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引入风险机制,破解机构臃肿、职能交叉、效率低下、干部能上不能下等问题。此项改革源于苏浩在山西省忻州、朔州、大同三地担任公安局长时的不断思考与总结,在太原市公安局得以全面推行。目前,一级机构的改革已经完成,二级机构的改革正在推行中。

5月17日下午,调研组与太原市人事局副局长赵月旺、太原市编办的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交流,了解在太原市公安局警务运行机制改革过程中,如何通过部门协调和争取上级支持来推进改革。太原市公安局拥有民警将近8000人,占太原市公务员将近58%,占全省公安机关民警总数的1/5。此次改革通过部门协调与上级支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建立了警官职务和警员职务序列,打破职数限制,实行“条件准入”,即只要民警年度考评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达到规定年限,即可晋升上一级警员职务,最终实现“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

5月18日上午,调研组到尖草坪分局进行了调研,尖草坪分局局长常丹飞、政委周孔以及相关机构的同志与调研组进行了交流。尖草坪分局进行了评议系统的改革试点,按照上级、同级、下级的三向评议,在网络上来实现对民警的相关工作考核。5月18日下午,调研组到万柏林分局兴华小区派出所进行调研,万柏林分局政委史水鸿及近十位派出所干警与调研组进行了交流。万柏林分局进行了考核系统的改革试点,民警们对考核指标的设计以及如何推进指标设计的科学性等问题畅所欲言。调研组成员感受到,从接触到的分局及派出所的干部与民警都积极拥护改革,希望改革快速进行,虽然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但是都看到了希望。

5月19日上午,调研组与太原市公安局警令部常务副主任张虹、研究室的田万忠、绩效考核处的张荣进行了交流,了解改革方案的制定过程和机构设置的相关内容。5月19日下午,苏浩局长与调研组再次进行座谈,希望调研组能对太原市公安局的改革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意见。

太原市公安局突破原有体制、机制及制度障碍,重新设置机构、职能及管理格局,通过引入激励机制、竞争机制、监督机制、责任机制来实现警务运行机制的创新与优化,体现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设服务型政府、责任政府、高绩效政府和廉洁政府的公共管理理念,对于思考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着重要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