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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中心慕玲主任应邀为全国宣传干部学院举行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 2016-03-23 访问计数:

2016年3月9日,我院案例中心主任慕玲应全国宣传干部学院邀请,为中宣部举办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案例教材编写培训班”进行了题为《案例开发编写理论和基本要求》的讲座,来自全国各省(区、市)党委宣传部的50位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班。

首先,慕玲主任向大家讲授了开发教学案例与实践案例的重要意义与基本要求。她认为,大学课堂讲授的教学案例是一个描述或基于真实事件和场景而创作的故事,它具有真实性、典型性、冲突性,并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教学案例只描述事情背景和发生经过,而不能做任何分析和结论。它的目的是通过学习者对案例进行研究、分析、讨论而得到启发,以培养学习者的问题分析能力、决策能力、时间管理能力、倾听能力、领导能力以及创造能力。而政府部门需要的实践案例有别于教学案例,要求客观真实地展现政府重大决策过程和政府创新行为,突出以政府为主体的内在行为逻辑,反映存在的问题、做法及成效,而且要做出深入分析和总结提升,注重典型性、开创性、前瞻性,目的在于指导未来的实务工作。

随后,慕玲主任通过讲授具体的案例《能办婚宴的台湾新北市八里垃圾焚化厂》进行案例教学示范,参会人员分为八个小组讨论了两个问题:台湾新北市八里垃圾焚化厂解决邻避问题的经验与做法是什么?大陆在建设垃圾焚化厂存在的问题有哪些?案例讨论激发了大家的学习热情和思想碰撞,每个小组从不同的分析视角做出了全面的分析,不断涌现出精彩的观点。同时,慕玲主任从案例教学的角度启发大家思考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的内在联系,从而考虑宣传工作案例的编写目的与写作要求。

图为小组讨论现场

此次讲座对于提高各级宣传干部的案例编写能力提供了有力的帮助。今后,案例中心将继续加强与全国各高校及政府部门的合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案例教学合作与培训,传播经验,进一步促进案例教学的深化与应用。